上海市司法局
上海市司法局
上海市司法局是上海市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,负责全市的司法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,制定并执行司法政策,推进司法改革,管理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,维护社会公正,加强法制建设,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,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历史
上海市司法局的前身为上海市法制办公室,成立于1954年。1958年更名为市法制委员会,1965年进行了第三次组织调整。1980年更为现在的上海市司法局。上海市司法局成立以来,得到了各个阶层的广泛支持,不断推进司法改革,加强法治建设,使得上海市的法治水平不断提升。
组织结构
上海市司法局下设9个处室、12个科室,机构设置合理,职能齐全。其领导班子由局长、副局长和9名处级干部组成,派驻各区的行政执法队伍也属于上海市司法局的职能范围之内。上海市司法局所属机构之间协调性强,具备内部优势。
工作职责
上海市司法局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;
2.推进司法改革,管理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,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;
3.制定并执行司法政策,维护社会公正,加强法制建设,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;
4.组织开展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,提出有关意见、建议;
5.承担其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职责。
成绩和荣誉
上海市司法局在过去的几十年中,为上海市的司法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上海市司法局十分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,因此,其也经常获得表彰。
2008年,上海市司法局被评为 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令上海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层楼。2014年,上海市司法局又被评为 “全国廉洁司法先进单位” ,再一次证明了其工作的成绩和质量。
展望未来
上海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努力推进司法改革,加强司法队伍建设,打造更加专业化、高效化的机构。同时,上海市司法局还将加强与全市各区的协调合作,为加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更充分的支持。
在未来的几年中,上海市司法局将还是继续为上海市的司法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,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的法治水平和社会公正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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